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主任曾获全国十大无罪案例带领团队办理各类无罪案例150余件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副会长天津市律师协会理事天津市红桥区律工委主任天津市法学会刑法学分会理事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理事天津... 详细>>
律师姓名:张烜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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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律所:上海靖霖(天津)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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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一位大妈在街头摆气球射击摊位,6支枪形物被鉴定为枪支。被判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大妈表示自己根本不知道这些枪支是真枪,更不知道会涉嫌犯罪。找法网小编下面给你解读非法持有枪支罪的具体内容。
大妈摆气球射击的摊位里,涉案的9支枪形物中的6支经鉴定为能正常发射以压缩气体为动力的枪支。一审法院认为大妈违反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非法持有枪支,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一、什么是非法持有枪支罪?
非法持有枪支,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的规定,私自挪用、藏匿枪支、弹药,拒不交出的行为。
《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第二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非法持有、私藏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二)非法持有、私藏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五支以上的;
(三)非法持有、私藏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气枪铅弹五千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千发以上的;
(四)非法持有、私藏手榴弹三枚以上的;
(五)达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并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认定为枪支的标准是什么呢?
2008年以后,我国的枪支认定标准枪口比动能修改为1.8焦耳/平方厘米。简单来说就是只要能打穿易拉罐就有可能被认定为枪支。法条中所指的枪支,可并不局限以火药为动力的枪支,仿真枪若是达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的标准,同样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哦!
我国法律对于枪支的规定是十分严格的,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触犯法律。所以找法网小编在建议各位气枪或者仿真枪爱好者一定要注意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不该有的千万不能有,不要让麻烦找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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